美國要查稅了

各國政府因應金融海嘯,大量撒錢救市,國庫嚴重赤字

政府為了找錢,無外乎加稅或加緊查稅,以下是美國現行作法,各位朋支可以參考一下

而在台灣及中國大陸也有一樣的問題,所以納稅義務人又要辛苦面對國稅局了



有綠卡嗎 補申報FBAR應把握期限
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吳碧娥╱台北報導】

2009.07.28 02:31 am


擁有美國籍的民眾需注意,只要在美國境外銀行帳戶餘額超過1萬美元,未在今年630日前向美國財政部申報FBAR表格,應把握最後機會在923補報,否則恐遭美國財政部重罰,罰款至少從10萬美元起跳。

負責美國稅業務的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邱文敏指出,包括美國公民、領有美國綠卡,或是符合美國稅務居民身份者,只要是「擁有」或「可支配」的美國境外銀行帳戶,金額總計超過1萬美元以上者,每年都要向美國財政部申報FBAR 表格。無論是美國籍的個人或公司,以往都是每年415申報所得稅報及FBAR表格,但可展延至1015日才申報,不過從今年開始,改為630日前申報。

因此,若擁有美國籍或綠卡,2008年度的美國境外帳戶總金額超過1萬美元,今年630日前必須完成FBAR表格的申報作業。由於美國去年10月才發布新版的FBAR表格,也就是所謂的「TDF 90-22.1表格」,自20081231以後申報者,都必須使用新版申報書,而且應揭露的境外帳戶內容更是大幅增加,所以美國財政部也推動輔導計畫,特別在今年放寬,只要在923日前補申報,就不會受到重罰。

另外今年起,須適用FBAR申報的不再僅限於「美國人」,只要在美國境內有營業行為、有美國來源所得必須繳稅的外國人或外國公司,一律要申報FBAR。但目前對於非美國人的申報規定仍不明確,預計美國稅局將於近期發布相關解釋。

邱文敏說,以前只要說明境外帳戶餘額,大概落在多少金額級距即可,新版的FBAR表格要求揭露的項目非常詳細,必須寫出境外帳戶最高金額數字,還要分別列出個人帳戶、共有帳戶,連能夠代表公司動用資金的帳戶,即使不是在自己的名下,都要一併申報,對於擁有美國籍的大老闆、財務長、大股東來說影響很大。

2009/07/28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閱讀秘書/FBAR表格
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 吳碧娥】

2009.07.28 02:31 am


按美國財政部規定,美國人擁有或具有可支配的美國境外銀行帳戶,只要金額超過1萬美元以上,都必須在隔年630日前向美國財政部申報當年度的FBAR申報表格(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),未依規定申報者,將依情節輕重,處以民事甚至刑事處罰。美國稅務局也在200810月發布新版的FBAR表格,除了揭露內容大幅增加外,2009年起在美國從事營業行為者,即使非屬美國人或美國公司,都要一併申報FBAR申報表格。

2009/07/28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美國「找錢」 富人要加稅
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吳碧娥╱台北報導】

2009.07.28 02:31 am


美國政府為搶稅收,將針對有錢人加稅,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將從35%提高至39.6%,預計十年可增加3,000億美元稅收,而資本利得及股利所得稅率同步從15%提高至20%,已有不少民眾想放棄美國籍。

歐巴馬政府5月發布「稅制改革計劃綠皮書」(the Green Book),除針對企業所得稅外,也對於個人所得稅改革提出相當多的新方案。

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邱文敏指出,現在全世界的趨勢都是「減稅」,但是美國卻是反其道而行,尤其針對富人加稅,提高個人的所得稅及資本利得稅,此法案預計在10月討論。

現行美國個人所得稅稅率級距為10%15%25%28%33%以及35%,歐巴馬改革稅制建議,自2011年起將最高的兩層稅率級距提高至36%39.6%,至於10%28%稅率則繼續沿用十年不變。

2009/07/28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夫妻年所得逾20萬美元 加稅

2009-07-28

工商時報

【王信人/台北報導】

 有美國綠卡的人要小心了,美國歐巴馬總統擬從2011年起,對富人加稅,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,擁有美國籍、綠卡台灣人,最好在2011年以前做好稅務管理。

 美國聯邦政府的個人所得稅,分為6個稅率級距,依序為10%、15%、25%、28%、33%、35%,歐巴馬政府在今年5月公布稅制改革的綠皮書(the Green Book)2011年起,後面高稅率的33%、35%,各要調高為36%、39.5%,亦即,夫妻合併年所得超過20萬美元(660萬元台幣),與35萬美元(1,100萬元台幣)將被加稅,估計未來10年內增加稅收3,000億美元。

 全世界潮流都朝向降稅,但美國卻反潮流加稅。資誠會計師邱文敏表示,美國國會預期將在今年10月討論歐巴馬的綠皮書,待立法通過,才能加稅。

 夫妻合併年所得超過20萬美元,平均1個人只要賺10萬美元以上,就被視為富人,要被美政府加稅,但這樣的所得只能算是中產階級,繳的稅率卻與真正的大富翁一樣高,所以引發美國中產階級的反彈。

 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,買賣股票的資本利得稅,歐巴馬政府也擬從2011年起提高為20%。美國以前的舊規定,資本利得稅為20%,股利所得為一般所得稅率,最高35%。後來改為資本利得和股利所得稅率一樣都是15%。但歐巴馬在5月公布的綠皮書新規畫,2011年二者都將改課20%。

 邱文敏說,2000年美國曾有一批人放棄國籍,美國政府於是規定課徵「出走稅」或「棄籍稅」。擁有台、美雙重國籍的富人,應及早思考是否要放棄美國籍?分析放棄美籍的稅務成本及利益為何?又繼續當美國人的租稅負擔及避稅風險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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