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計算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稅 日期: 7月 13, 2009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用例子說明較簡單Q:李大同出售自用住宅用地 2,000,000 元,繳納增值稅 300,000 元,二年內重購土地價額而超過多少才可能退還原繳增值稅?A:1,700,000 元Q:承上,若二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之價額為 1,900,000元,則可退還增值稅?A:200,000 元Q: 因重購土地退還原繳增值稅者,多久之內再行移轉,須追繳原退稅款?A:5年 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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